为充(略)场化管理机制,(略)位于(略)内闲置设备资产(略)台/套拟对外进行转让,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转让。
一、闲置设备处置明细:
附件 转让设备明细。
二、其他要求
1、公告有效期:(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如该设备在(略)公告有效期为准)。
2、我方本次转让标的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企业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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