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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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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林郭勒盟2025-2026年度机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冶金矿产原材料,商业服务   内蒙古   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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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5-12-05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林郭勒盟2025-2026年度机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锡(略)-(略)年度机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内蒙古自治(略)框(略)(以下简称“框(略)”)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一、征集邀请锡林郭(略)拟对锡(略)-(略)年度机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锡林郭(略)2、联系人:(略)3、联系方式:(略)-(略)、联系地址:(略)1、征集项目名称:锡(略)-(略)年度机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2、征集项目编号:K(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内财购〔(略)〕(略)号)有关规定,锡林郭(略)现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对锡(略)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为公务车辆(略)的车辆保险服务进行公开征集。险种范围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采购人根据所属车辆购置时间、车辆类型等自主选择险种范围。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序号征集人类型1内蒙(略)锡(略)所属采购单(略)划5、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品目计量单位所属行业预估采购数量1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项其他未列明行业2机动车保险服务(新能源车辆)机动车保险服务(新能源车辆)机动车保险服务项其他未列明行业(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1.(略)包名称:机动车保险服务申请加入框架协议1标的名称:机动车保险服务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1服务内容机动车保险服务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险。其中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商业险(略)为主险与附加险,主险为独立险种,采购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主险保险责任终止的,其相应的附加险保险责任同时终止。采购人可根据主险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可投保的附加险。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附加险包括: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入围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采购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等费用。------2服务标准机动车车辆保险(新能源车辆保险除外)服务标准2.1承保服务要求1对被保险人提出的合理服务要求及时作出响应。2提供(略)小时承保咨询服务。3新购车辆于购车当日办妥投保手续,续保车辆保险于到期前(略)日内通知被保险人,并派专人办妥投保手续。4投保期限一般为(略)年,具体时限由被保险人自行决定。5在接到被保险人车辆变更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派专人办妥保单变更、退保等手续。6能提供多种投保方式,包括:上门(略)点投保。7将保单及相关单据按双方约定方式及时送达被保险人。2.2理赔服务要求1提供(略)小时出险报案服务专线,(略)小时×(略)天接受报案和咨询。建立理赔服务(略),一案一办,组建专人服务小组。(略)小时内生成报案号。2报案电话应保持畅通,电话接通5声以内接听;报案高峰时段,电话接听时间不应超过2(略)钟。报案电话接线人员应具备统一的电话礼仪,仔细询问记录报案信息,立即告知报案人具体的赔偿程序和索赔要领等有关事项,做到有问必答,耐心、详尽、专业。被保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案的,保险人应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并视同为及时报案。3理赔人员应指导被保险人(略)索赔相关手续,保险机构应设立专人负责接收、记录客户送达的索赔材料,当场查验索赔单证是否齐全。对索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无异议,应出具《索赔单证接收回执》,回执上注明保险机构接收人、接收时间、咨询电话。对索赔单证不齐全的案件,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被保险人,并提示需补充的资料名称或内容,避免客户重复往返。对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案件,保险机构应书面告知被保险人原因,退还相关索赔单证,并(略)签收手续。但有证据确认属于诈骗案件、骗赔案件的除外。对索赔资料齐全、无异议的案件,及时完成理算工作。4接到报案后,及时进行查勘调度。2.3(略)查勘服务1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需要进行(略)查勘的,应立即指派专人及时赶到事故(略),(略)内应在(略)钟内到达事故(略),(略)应在1小时内到达事故(略),(略)外应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略)。理赔人员应于接到案后(略)钟内主动联系报案人,对初步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应及时提供查勘、定损服务。2理赔案件查勘报告应真实、客观地反映查勘情况,查勘报告的重要项目填写完(略)、规范。重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事故成因、经过和性质、查勘时间、地点、内容、估损金额、查勘人员(略)等。查勘时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提交的索赔资料,指导被保险人索赔,书面告知的重要项目填写完(略)、规范。3如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到达事故(略),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略)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修理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结算依据。如遇重大损失或保险责任争议较大的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2.4(略)救援服务1发生保险责任范围的事故,如被保险人需要,应提供免费拖车和无偿救援服务,(略)内拖车和救援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事故(略),(略)应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略),(略)外应在3小时内到达事故(略)。2如无法或不能及时提供拖车服务,应接受被保险人提供的拖车发票,拖车费按照物价和公安部门标准执行。3拖车费用按照责任比例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的数额。2.5定责定损服务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应按照以下约定及时定损:(1)被保险(略)应根据服务承诺,对出险车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在计损时以原厂配件(无原厂配件可以计损的情形下,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用质量相当的配件)价格进行计算。2对于常见车型的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略)以内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略)至(略),应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略)以上的,在接到报案后,(略)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3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应会同被保险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4当和被保险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根据被保险人的(略)公估(略)进行损失理算,并负担有关公估费用。5如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2.6车辆修理服务1车辆出险后,投保人可自选资质合格的修理厂(优先选择车辆维修和保养电子卖场框架协议供应商)及专修厂修理受损车辆。对于投保人自选的资质合(略)应予以认可。2受损车辆更换(略)部件应按原厂配件价格定损(无原厂配件可以计损的情形下,经投保人同意可以采用质量相当的配件)。3受损车辆在双方共同认可的资质合格的修理厂或专修厂,定损工作应(略)共同完成。4对于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损失,投保人可凭保险凭证无需先行(略)修理费用,车辆修理完毕,投保人向修理厂提供完(略)的索赔资料和委托书后,由修理厂或专修厂代为索赔。2.7索赔材料递交服务1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略),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略)性。2(略)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可不必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但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进行事故调查。3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保险人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略)抢救费用。2.8核赔服务1自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书面说明理由;2交强险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略)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略)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3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部门证明、资料之日起(略)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略);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略)相应的差额。4拒赔案件的拒赔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9结案付款达成赔付协议后尽快核赔,并在核赔后立即通知客户(略)赔款,做好大额案件的赔款预付工作,不得以打击车险骗赔为名,降低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赔款的(略)方式快捷灵活,提供全国通赔、(略)通赔,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银行转帐(略)。2.(略)投诉处理保险机构应建立投诉、信访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部门或者咨询投诉岗位,并向社会公布车险理赔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应当设专职人员负责受理客户投诉工作,建立本项目专门的客户投诉登记台帐。包括但不限于:投诉编号、投诉日期、投诉人、投诉人联系方式、被投诉人、投诉原因、投诉具体内容、处理结果、答复客户日期等对被保险人转办的涉及理赔服务方面的信访事项,不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由保险机构(略)管领导负责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报告受理情况和(略)结果。对上门投诉的客户,有专人负责接待,尽最大努力即时解决。无法即时解决的,明确答复时限。其他形式(如电话、传真、信访和电子(略)等)的一般性投诉,承办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重大、疑难类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2.(略)投保期限:投保期限一般为(略)年,具体时限由采购人自行决定。2.(略)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的内容。------3其他服务要求机动车车辆保险(新能源车辆保险除外)技术保障3.1保险费率供应商提供的报(略)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费率表为依据。投标保费严格按照向金融监管机构报备的费率投标。保费必须依据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的非营业用车之标准费率表进行计算。同种车辆同等情况下保费取最低。3.2报价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不包含交强险,供应商仅对商业险按照自主定价系数范围进行报价。2交强险: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略)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3机动车商业保险按照各供应商报备的商业险条款进行报价,自主定价系数范围为[0.5-1.5]。4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按照各各供应商报备的商业险条款进行报价,自主定价系数范围为[0.6-1.4]。在实施过程中若金融监管机构有新的调(略)方案则按金融监管机构规定执行。3.3(略)点列表(略)点明细,请在征集公告(略)点列表”内容填写后(略)扫描件。------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序号服务人员组成要求资质要求数量计量单位1保险服务机构正式员工,享有保险服务机构提供公务机动(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事务、流程、条款,具有公务机动车辆保险服务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部门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无3人2.(略)包名称:机动车保险服务(新能源车辆)申请加入框架协议1标的名称:机动车保险服务(新能源车辆)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1服务内容机动车保险服务(新能源车辆)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险。其中交强险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商业险(略)为主险与附加险,主险为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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