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停车场充电桩项目位于(略)2号停车场内,约占(略)个车位。
1.合作期限:(略)年。
2.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
3.合作模式:尚湖公司提供场地;合作方负责投资建设全部充电桩设施设备并负责日常运营与维护。
4.收入(略)配:项目营业(略)按照利润部(略)(即营业收入扣除电费成本后金额的税前)的(略)%进行提成。
5.(略)条件:
①申请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且该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记录;
②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③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④具备新能源充电设施投资或运营经验,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需提交详细的《充电桩设备安装方案》及《日常运营管理方案》;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与。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与。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地址:(略)ily:方正仿宋_GB(略)">1号,(略)尚湖(略)公司。
项目联系人:(略)span> 电 话:(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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