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工作,保障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略)卫生院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遴选范围:药品(中药饮片)供应商(具体品种、规格详见附件 1《中药饮片集采目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供应商需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若(略)“三证合一” 证件,需确保证件涵盖中药饮片相关经营或生产范畴,以此证明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产品资质:若为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明确包含中药饮片,若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等特殊品类,许可范围也需涵盖;若为经营企业,则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中药饮片,还需额外提供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若供应毒性、麻醉类中药饮片,需具备对应特殊药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涉及珍稀野生动物类药材的,需提供符合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审批文件,确保采购和销售合规。
(三)信誉要求: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通过信用中(略)查询)。
(四)供应能力:具备稳定的(略)、充足的供货能力及符合中药饮片储存要求的仓储设施;能保障常规及应急配送需求,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送、质量咨询、退换货处理、质量赔付等。
(五)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略)材料
(一)资质文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需包含中药饮片生产 / 经营范围),(略);若为(略)及总公司相关资质;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复印件;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均(略)。
(二)产品资料:所供应药品的(略)证、产品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副本复印件(生产范围含中药饮片);
经营企业: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含中药饮片),同时需提供所代理 / 合作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授权代理协议(若为代理商)。
(三)财务及信誉证明: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相关资料),信用查询记录截图(通过信用中(略)查询。
(四)供货及售后方案:详细说明供货流程、供货周期、仓储管理、售后服务等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略)及被授权人(略)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略)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略)及材料提交
(一)(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逾期不受理。
(二)(略)方式:(略)或邮寄(略)
(以(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三)(略)地(略)卫(略)
(广西壮(略)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五、遴选流程
(一)资(略)遴选工作小组对(略)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服务能力、综合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略),确定拟入选供应商名单。
(二)公示与审定:将拟入选供应商名单在本院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则将遴选企业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支委会按“三重一大”议程进行审定。
六、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二)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参与遴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我院具有本公告解释权。
(略)卫生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