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1、出租方: (略)驿(略) 。
2、招租标的情况介绍:
本次对外公开招租标的位(略) (略)号单(略)商业用房,由驿(略)统一管理。出租标的共4间门面房,划(略)为4个标的,每间建筑面积均(略).6㎡,每个标的挂牌价均为(略)/年。4个标的按顺序(略)别对应评估报告中的东1(东1(略)梯间,(略)梯间不在此次招租范围内)、东2、东3、东4。4个标的总面积为(略).4㎡,评估总价值为(略)/年,挂牌价以评估价为准,不再另设保留价,估价结果含因房地产出租而应由出租方应当承担的各项税费。 标的 房屋建筑均 有 房产证,无抵押查封情况 。标的 1(东1)、标的2(东2)、标的3(东3) 目存在优先权人,在竞价过程中价格相同的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续租权。
本次公开招租租赁合同期为三年,先交付租金后使用房屋,房屋租金一年一交,每年房租期满后 (略)日内交清次年房租。 出租方 负责房屋移交事宜,并承诺如拍得者非现租 方 ,现租 方 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搬离,由 出租方 将房屋移交给承租方,切实维护新承租方的合法权益。 出租方 保障出租房屋的水电畅通,水电等相关费用由租户承担。
3、转让方式:每个标的的基本情况 、 挂牌价 、竞价时间 详见附件:《 房屋明(略)络竞价开始时间表》。
(二)挂牌公告期: 7 个工作日,自 (略) 年 (略) 月 5 日起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时止。
(三)标的展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有意竞租者请与标的展示联系人联系看房。
(四)招租标的批准和评估情况:招租标的由 (略) 进行了评估( 豫博鑫评估字 [(略)](略) 号), 评估 总价值 (略) (略) (略) /年 , 资产评估报告已 在驿(略) 备案。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竞租,不接受联合竞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良好的信用和(略)能力。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略)时间
自 (略) 年 (略) 月 5 日起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止。
四、竞租保证金设定
1、缴纳金额: 4个标的竞租保证金均为(略)。
2、缴纳方式: 转账 (略)上(略)通过的竞(略)从基本账户在(略)截止时间前将(略)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内。不得使用现金或他人账户(略)络竞价)。
3(略)络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时。
(略)络竞价时间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略)络竞价。竞(略)络竞价须知》。 (略)络竞价时间: (略) 年 (略) 月 (略) (略)络竞价开始时间表》。
六、成交价款(略)方式
承租方在成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 租赁合同 ,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 内承租方缴纳首年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每年期满后提前 (略)日内交清次年房租。
承租方需足额(略)成交价款到下述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略) (略)
账号: *
开户行:中国银行驻(略)
七、(略)须知
1(略)上(略)方式,有意竞租者请在驻马(略)站的产权交易类栏目交易公告中浏览《 (略)驿(略)门面房三年租赁权公开招租 公告》,了解有关信息,从公告下方的附(略)络竞价须知》、《 房屋明细表 》及《 租赁合同模板 》 等(略)
络竞价的规则要求和招租标的有关信息。
2、有意竞租者在驻马(略)的产权交易类栏目中下(略)络竞价受让人操作手册》,请各位竞租人认真按(略)络竞价受让人操作手册》的说(略)络竞价等所有环节的相关操作。竞租人在 会员(略)、(略)等环节(略)的资料扫描件如有虚假,由竞租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略)上(略)通过的竞租人在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略)或提交相关资料、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租资格)。(略)、(略)、保证金交纳成功的竞租(略)络竞价须知》(略)络竞价受让人操作手册》的具体要(略)络竞价活动。
4、请竞租人认真阅读本(略)络竞价须知》、《 租赁合同模板 》等附件的内容。
八、特别声明
1、享有优先权的原租赁人也须按照公告的要(略)竞价招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原租赁标的的租赁权利。
2 、招租标的按现实状况出租,标的质量的好坏、新旧、配套设施是否完善等不影响成交价,有意竞租者须到(略)查验标的,一经提出受让申请,即视为知晓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拒不(略)成交价款。
3 、招租标的的建筑面积以评估数据为准,若与实际有偏差,成交价格不作改变。
标的联系人及电话 : 王先生 (略)
(略)联系地址:(略)1 室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 (公休日除外)
(略)联系人:(略)生
(略)技术支持电话: (略)-(略)
驻马(略)
(略) 年 (略)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