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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乌鲁木齐市]新疆兵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西路530号走行线以南整体资产(二次挂牌)。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略)责任公司租赁位于乌(略)号走行线以南(略)体
资产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略)2挂牌起始日期(略)-(略)-(略)挂牌截止日期(略)-(略)-(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略)年(略)月(略)日。标的概况标的坐落新疆乌(略)经(略)((略))(略)号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其他所在层数租赁面积约㎡(略).(略)租赁期限(略)年租金(略)方式承租方按照“先(略),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一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不递增。装修期限承租押金承租方应按首年成交租金的(略)%向出租方交付承租押金,并于正式移交租赁资产前交清。房屋现状标的状态原承租方尚未搬离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配套、环境、交通、亮(略)位置,地理位置优越,设备完善、交通便捷。其他情况本次租赁土地已(略)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为乌国用(略)第(略)号,该宗地证载座落于乌(略)号,现在地址为新疆乌(略)经(略)号中国新疆自由贸(略),证载使用权面积(略).(略)m²,本次租赁土地使用权面积(略).(略)m²,用途为仓储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取得日期:(略)年(略)月(略)日,终止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评估情况评估价(略).(略)评估基准日(略)-(略)-(略)租金底价((略))(略).(略)出租方情况基本情(略)联系人:(略)电话:(略)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略)(以下简称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新疆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2.本次标的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出租,符合民法(略)社会(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3.我方出租标的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如我方作为受托方出租标的资产的,相关委托人、权利人均已对我方出租标的资产的行为进行了充(略)的授权和认可。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及
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略)、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产权交易所有权根据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对我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内容予以合理披露,(略)无偿使用披露信息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略)络传播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我方保证披露信息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5.我方已充(略)了解并承诺在资产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新疆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和公告约定履行我方义务。6.如在项目公告或交易期间发生与我方所提交资料不符的情形,我方即刻书面告知新疆产权交易所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7.新疆产权交易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如限期内未回复的,我方自愿按函件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8.如项目出现纠纷情况,我方应积极配合新疆产权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协商调解工作,并在协商调解无果时及时通过司法途径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承诺、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均由我方承担相应的后果,给交易相关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略)董事会决议》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新(略)特别告知一、本次租金评估值为含增值税价。 二、本次租赁主要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略)运输专用线及配套设施、机器设备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 (一)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共(略)项,其中:房屋建筑物共(略)项,主要包括货线营业厅、货运值班室、库房、装卸宿舍及业务用房、消防泵房、警卫室等,建筑面积合计(略).(略)m²;构筑(略)运输专用线及配套设施共计(略)项,主要包括兵储专用一线兵一线、新专用线兵二线、围、地坪、棉花库堆(略)等。 (二)机器设备共3项,主要(略)、大型设(略)、(略)闸控制器等。该机器设备均(略)布在产权持有单(略)域内,设备性能良好,运行维护保养正常。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共1宗,已(略)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宗地证载座落于乌(略)号,现在地址为新疆乌(略)经(略)号中国新疆自由贸(略),证载使用权面积(略).(略)m²,本次租赁土地使用权面积(略).(略)m²,用途为仓储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取得日期:(略)年(略)月(略)日,终止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三、截至评估基准日,委评的房屋建筑物共(略)项9栋,其中2项2栋即货线营业厅工(略)房屋产权证证号:乌房权证(略)字第(略)号、货运值班(略)工(略)房屋产权证证号:乌房权证(略)字第(略)号(略)了房屋产权证,其余8项7栋房屋建筑物均未(略)房屋产权证,亦未提供相关规划、验收资料,本次出租方已出具产权说明,租赁资产为其所有,并承诺如果资产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部(略)无证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由出租方提供,若出租房产面积与实际测量不一致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略)。 四、本次租赁资产原租赁期限为三年,自(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原承租方与出租方终止租赁合同,终止日期为(略)年(略)月(略)日,经双方协商,原承租方于(略)年(略)月(略)日搬离租赁场地并移交租赁前各项资产及手续,及时清理、搬运其存放在出租(略)域的货物,本次租期从原承租方将租赁资产恢复原状后开始计算。 五、本次租赁资产中:房屋产权证证号为乌房权证(略)第(略)号的货线营业厅工(略)、乌房权证(略)第(略)号的货运值班(略)工(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为乌国用(略)第(略)号的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发展
银行新疆维吾(略)行营业部,抵押期限:(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本次租赁资产已经抵押权人同意。 六、本次意向承租方经营不得超出出租方经营范围,不能经营含有毒有害、废钢铁散堆装货物、棉花、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项目。 七、本次承租方须按照出(略)专用线(略)到达品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中需要在出租方专用线增加(略)和到达品类、承租方及出租方指定的合作企业需要与出租方专用线(略)线共用手续的,须书面申请并征求出租方同意,出租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并(略)部门规定(略)相关手续。如须开展集装箱、重型机械及正面吊作业只限于兵一线北侧。 八、本次承租方与出租方须单独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严格遵守出租方消防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和规定,主动配合、接受出租方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九、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略)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部(略)无权属证书、土地及部(略)房屋建筑物存在抵押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略)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略)。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资产租赁合同无效纠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略)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本次租赁资产如遇国家或兵团重大改革发展战略调(略)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应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双方终止合同,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意向承租方(略)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略)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意向承租方(略)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略)并缴纳保证金。 十二、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评估
明细表》等备查资料。交易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略)交易价款(略)方式一次性(略)承租方
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2.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略)能力。3.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须(略)专用线发运
资质及设施设备和装卸人员。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本项目不存在优先权。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本项目(略)体租赁。 三、租赁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仅供参考。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略)详查标的后进行(略)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出租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出租公告之全部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要求退租。承租方在成交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出租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最终承租方一经确定,即视为项目成交且租赁合同成立(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履行相关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最终承租方应当按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提示签署成交确认书。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方式:1.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且采用动态
报价的项目中该意向承租方在(略)进行了有效报价,则由该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成交价根据挂牌底价与有效报价孰高确定;2.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略)络竞价方式由最高报价者作为最终承租方成交,成交价为最高报价金额。 五、本项目最终成交价仅为首年租金价格,租赁期内其余年限租金应当按《租赁方案》约定执行。 六、最终承租方须在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略)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半年租金及以首年租金计算的交易费用。 七、移交标的:承租方应自全额(略)首期租金及交易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共同(略)资产移交手续,出租方有特殊要求或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合同文本、不(略)或未按期(略)租金及交易费用,视作承租方单方违约解除租赁合同并放弃承租标的,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再次出租,且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再次出租成交金额的差值的权利。 九、交易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部(略)租赁标的产生争议应就该争议部(略)协商解决,其余部(略)继续履行。若合同部(略)内容被撤销、解除或认定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 十、承租方交易费用: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交易费用包括交易(竞价)服务费、交易鉴证费,具体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租赁项目以首年成交租金(按(略)个月计算,不包含任何形式的租金减免)为计费依据。 十一、若最终承租方未能按交易规则、公告或交易合同约定履行(略)租金、缴纳交易费用、配合(略)资产移交、与出租方签订书面合同文本等义务,逾期履行超过(略)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并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出租。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略)((略)www.(略).c(略)会员(略)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