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略)、(略)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工业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根据《(略)工业(略)关于印发(略)年下半年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工信规〔(略)〕5号)“鼓励企业稳产扩产”政策措施,经企业申报、(略)((略)、(略))、(略)经信、财政部门审核推荐,南(略)直有关部门(略)等(略)家企业符合(略)年三季度企业稳产增效奖励资金条件,根据工作程序,现将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略)工业(略)(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略)1(略)政(略)9(略)室,邮政编码:(略),联系电话:(略),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具体(略)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略)年三季度支持企业稳产增效奖励资金拟补助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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