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略)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专业的宣传视频制作与推广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社会救助宣传视频制作与推广项目
项目内容:以动画视频(略)别(略)低保、特困人员和临时救助3条政策宣传视频,每条视频时长约2(略)钟,须具备创意性、观赏性与传播性。视频制作完成后需提供高清视频文件,并推送本地有影响的媒体或新媒体推广。
制作时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制作,制作完成后(略)天内完成推广宣传。
项目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4(略)。
二、遴选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动画制作、影视制作、广告传媒等相关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企业或机构。
三、参选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动画制作、视频制作等相关业务。
2.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2个类似宣传视频制作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且项目成果得到客户好评。
3.拥有专业的制作团队,团队成员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与专业技能。需提供团队主要成员的简历及相关资质证书。
4.具备先进的视频制作设备,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高质量制作需求。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略)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略))。
2.法定代表人(略)明文件及(略)(如有委托)。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略))。
3.团队成员简历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略))。
4.项目报价方案,需明确各项费用明细。
五、(略)时间及方式
(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北京时间)。
(略)方式:请将(略)材料密封后送至广(略)。
六、遴选评审
我方将对参选单位提交的(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企业资质、项目经验、团队实力、报价方案等方面。
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定宣传视频制作单位,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入选单位。未入选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略)。
联系地址:(略)="text-indent:2em;">
广(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