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事项1:因本项目各个标段最高限价均未超过投资额1个(略),所以各个标段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款(1)评(略)方法(略)投资额1(略)以上项目,招标人可以择优选择企业信用评价')" rel="nofollow" style="color:#4577DC;">信用评价(略)值不低于 (略) (略)((略)~(略))的投标人参与评审。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企业多于(略)家(含)时,则低于该(略)值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审。否则,本项设置无效,所有有效投标人均参与评审。”此项设置无效,特此澄清。
澄清事项2:各个标段招标文件中第(略)页,第(略)页所涉及到的企业和项目经理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招标公告中3.(略)款类似项目说明: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自(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的(略)施工业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资格要求中不要求业绩)”要求为准,竣工验收报告不做要求,特此澄清。
| 文件名称 | 文件类型 | 校验码 |
|---|---|---|
| 信息发布承诺函;.rar | rar | 8Hw0s+twenI5BbPi8hRFAdv7k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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