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B(略)-(略)-(略)
一、答疑内容
1、标段2《技术规范》第1.3.1条换热量和流量不匹配,请确认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换热量≥(略)kW 为判定标准,冷却侧、冷冻侧流量统一按 “≥(略)m3/h” 执行。
(略)、标段2《技术规范》第1.1.3.4第(2(略))条:要求增加(略)%换热面积,请确认是否为预留(略)%扩容空间?
回复:必须保留 (略)% 换热面积裕量,同时设备须满足:在毋需对框架、导杆及锁紧螺杆作任何改动的前提下,可增添相等于原换热功能 (略)% 的换热板片。厂家需提供计算书、选型明细表及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略)、标段2《技术规范》第1.1.3.4第((略))条:胶垫为EPDM,请确认是否可以采用NBR胶垫?
回复:密封垫材质必须采用 EPDM,不接受 NBR 等其他材质替代。
二、澄清内容
1、对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标段1:冷却塔技术规范书》1.1.2.1基本性能参数”作出澄清:
原要求:
设备数量(组) | 4组 (3用1备) 具体以最后施工图为准 |
澄清后要求:
设备数量(组) | (略)组 |
(略)、对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标段2:板式换热器技术规范书》“1.1.3.1技术要求”作出澄清:
原要求:
名称 | 设计参数 |
★流量(m³/h) | 冷却侧:≥(略) 冷冻侧:≥(略) |
澄清后要求:
名称 | 设计参数 |
★流量(m³/h) | 冷却侧:≥(略) 冷冻侧:≥(略) |
(略)、对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标段2:板式换热器技术规范书》“1.1.3.2 一般要求”作出澄清:
原要求:
4) 板式热交换器的换热功能除须按照设备表内所示的要求选定外,仍需作足够的预留,在毋需对框架、导杆及锁紧螺杆作任何改动下可容许增添相等于原换热功能百份之十的换热板片。
澄清后要求:
4)★板式热交换器的换热功能除须按照设备表内所示的要求选定外,仍需作足够的预留,在毋需对框架、导杆及锁紧螺杆作任何改动下可容许增添相等于原换热功能百份之十的换热板片。厂家需提供计算书、选型明细表及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略)、对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标段2:板式换热器技术规范书》“1.1.3.(略)换热板片”作出澄清:
原要求:
(略))除按换热功能要求提供所需的换热板面积外, 仍须额外多提供百份之十的换热板面积。以补偿热交换器于正常运行时板面出现结垢而影响换热效果。
澄清后要求:
(略))★除按换热功能要求提供所需的换热板面积外, 仍须额外多提供百份之十的换热板面积。以补偿热交换器于正常运行时板面出现结垢而影响换热效果。厂家需提供计算书、选型明细表及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其他条款不变。如澄清内容与采购文件/公告原内容有冲突,以此通知为准。
采购人:(略)
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