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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办公楼3504室租赁(2026-2032年度)招标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4-02 地区: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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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注册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注册查看) 委托,于2026-04-0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办公楼3504室租赁(2026-2032年度)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合肥(略)室租赁((略)-(略)年度)公告 项目名称合肥(略)室租赁((略)-(略)年度)项目编号(略)BF(略)委托方承诺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略)性和准确性负责。交易监督管理部(略)公共资源交易(略)联系电话:(略)-(略)、(略)-(略)公告、竞价期限1.公告期:(略)年(略)月(略)日9:(略)始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止。2(略)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略)年(略)月(略)日9:(略)始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略)秒。3.如本次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牌周期,最多延长(略)个周期一、出租标的情况出租标的所在层结构建筑面积(㎡)租期(年)租金底价((略)年)交易保证金((略))合肥(略)室第(略)层框剪(略).(略).(略).(略).标的坐落位置:(略)。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不动产权证书。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方便承租人(略)相关证照。3.标的内遗留物品由承租人自行自费清理。房屋租赁用途要求1.租赁房屋的证载用途为办公。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及其他违法、违反公序良俗的业务;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违法或危险的物品。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略)1.租金每(略)个月(略)一次,租期内租金有递增,第一、二年租金均为成交价,第三、四年租金均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2%,第五、六年租金均在第三年的基础上递增2%,先(略)后使用。首期(略)个月租金须在合同签订后(略)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略),以后每期届满前成交人至少提前(略)日完成下一期租金(略)。2.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略)日,免租金装修期不含在租期内,租赁期限自移交租赁房屋的次日起满(略)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3.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略)及(略)((略))、(略)((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参与。三、承租条件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略)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略)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最终以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为准。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略)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略)、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3.租赁房屋按实际现状(略)移交,承租人应在委托方发出通知后(略)日内与(略)房屋移交手续,在验房移交单上确认后,视为房屋移交完成;逾期未(略)完房屋移交手续的,视为委托方发出通知后的第(略)日为移交完成日。租赁房屋现状移交包括但不限于现况结构、现况装饰、房屋内配电末端设备、空调末端设备及消防末端设备等。如不能满足后期办公需要,承租人须向(略)提出增容或改造申请,待(略)审(略)相关部门(略)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工作、安全责任及其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4.租赁期内,承租人需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略)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承租人须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前,装修改造方案需经(略)审批同意,且须遵守(略)的各项规定。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擅自拆除承重墙体,因装修、改造等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略)对承租人的装修、改造和增设的设施设备不负有修缮义务。6.装修期内,承租人须遵守(略)的各项管理制度。免租金装修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对承租范围内的装修设计、施工报审、装修施工、施工验收等一系列装修工作和手续(略)时间,承租人承担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略)络)费、停车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装修保证金根据(略)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缴纳和退还。7.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须在(略)日内(略)房屋移交手续,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部(略)按(略)的要求处理,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费用。若承租人不按(略)要求的条件交付场地,自委托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委托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有权处置场地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委托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不足部(略)向承租人追偿。8.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略)租、出借、抵押、质押租赁房屋(含设施设备)等,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屋,且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已缴付租金不予退还。9.租赁期内,承租人须遵守(略)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租赁房屋内日常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养护维修维保等工作,自行承担在承租期间产生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略)络)费、物业管理及日常维修等费用)。承租人承担的水、电费包括自用部(略)和公摊部(略)(包含但不限于公共照明、通风、空调、采暖等设施用电以及含水、电传送过程中的损耗),承租人另需自行采购及安装高精度电表,用于计(略)域内的电量数据,水、电的公摊部(略)按照委托(略)制订的(略)摊原则进行缴纳。(略).承租人因自身经营行为产生的消防报验、审批等所有相关手续(如需)需自行(略),费用自理,委托方协助配合。待取得相关合格证后才可正式使用。(略).承租人在完成报价时即视为已了解委托方交付条件,确定成交资格后不得以此为由拖欠或拒付履约保证金或租金,并不得以此为由向委托方进行索赔。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略)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略)月的按月计算,多退少补。(略).承租人应按委托方要求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承租人未能如期(略)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委托方有权拒绝交付场地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略).租金不包含物业费,租赁房屋的物业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物业费暂按6.(略)㎡月收取。租赁期间,物业费可能将适当调(略),具体物业费收取标准及方式以承租(略)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准。(略).停车位为有偿使用,车位费不在本次报价范围内。(略).承租人应积极(略)的公共设施、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服从委托方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符合(略)体规划,配合(略)部门、执法部门、委托方及物业的监督检查。在租赁期内,未经委托方同意,承租人不得随意占(略)域、公共设施,不得以任何目的或形式使用委托方的名称或标志以及该名称或标志的各种LOGO图像等,否则视同承租人违约。(略).本租赁物范围外的公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由(略)负责,涉及到全部供承租人使用的设施设备所产生的维修、维保等工作及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若上述公用设施设备因承租人原因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在(略)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维修或更换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略).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略).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对标的房屋转租、(略)租或出借等相关广告信息,否则视同涉事转租行为,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略).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四、承租人的确(略)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略)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五、意向承租人参(略)场主体库登记符合本项目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略)场主体库登记(略)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1.意向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略)认证证书(简称(略)),直接(略)安徽合肥公共(略)址:https:(略).cn)。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略)安徽合肥公共(略)址:https:(略).cn)下方(略)”。具体流程参见安徽(略)址:https:(略).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略)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项目登记1.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略)安徽合肥公共(略)址:https:(略).cn),进入后选择(略)“安徽公共资源(略)”;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略)后,(略)左上(略)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略)“我要参与”,再(略)“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略)别进行登记。2.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交易保证金交纳1.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项目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户名(略)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略)账号:(略).交易保证金(略)完成后,意向承租人须(略)安徽公共资源(略)“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略)状态。若显示“未(略)”,可(略)查询按键刷新(略)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略)状态仍显示“未(略)”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略)-(略))进行反馈。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略)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略)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略)不承担任何责任。项目竞价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略)”的意向承租人方(略)”参与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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