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略)支两委通过党支部提议、(略)“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略)备案,决定对湘(略)灯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略)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湘(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略)财发[(略)]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湘(略)湘(略)关于下达(略)年第(略)综合改革转移(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湘(略)灯建设项目
②项目地址:(略)/u>G(略)(略)灯约5(略)盏金(略)(略)。
3.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略)意(略)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甲方要求(略)验收标准施工,(略)质量及安全生产由施工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
乙方全额带资((略)竣工后,经甲方及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根据上级专项资金到账情况(略)批(略)次予以(略)(专款专用)。
5.工期要求:
要求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全部竣工,达到验收标准。
二、招标事项
1.(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
2.(略)地点
3.(略)联系人:欧阳洋 联系方式:(略)
4.(略)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与招标内容相关的建筑许可。
②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矛盾纠纷等情况概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
③(略)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略)。个人(略)需提交本人的(略)复印件。
④(略)专职干部、(略)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略)招投标。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略)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略)(略)。
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
6、招投标时间 :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招标办法
1(略)招标活(略)产权交易服务站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略);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略)和代理人(略)。
3、投标金额上下浮控制在标底的(略)%以内,按以下程序确定中标人:(略)
(1)以有效报价的最低者中标;
(2)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的,以报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略)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签署施工合同。
2、投标单位中标后既不按时间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略)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