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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3-30 地区: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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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注册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注册查看) 委托,于2026-03-30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从江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人民政府(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序 号事项名称需履行的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拟决策时间决策建议事项的依据初步研究情况说明(应当包含建议事项的简要背景或理由、拟解决问题等)1从江(略)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略)发(略) (略)年(略)月(略)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略)定价目录((略)年版)》《(略)价格听证目录((略)年版)》《(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略)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近年来,(略)生活垃圾处理费未能收缴,主要原因一是收缴方式落后,环卫部门上门收缴成本高且难于管理,未能做到应收尽收,收费缺乏公平性;二是收费标准文件制定时间久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略)化建设推进,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已不合时宜;三是国家税费(略)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新旧征收主体还在衔接,尚未执行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政策精神,要求各地健全促进绿色消费的价格政策,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财政补贴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运用价格杠杆和经济手段,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略)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制定政策印发实施。2(略)人民政府关于公(略)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略)年(略)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略)土地管理条例》《(略)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略)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略)自然资源厅关于(略)自然资源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略)类指南》《土地利用现状(略)类》《农用地质量(略)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自然资源(略)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略)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略)集体土地定级与估价技术指南》(略)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是集体经营(略)调(略)场和服务于民(略)指导价,是政府规(略)场管理的基础依据,对于显化集体建(略)场价值,(略)集体流转权益,引导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体系,能迅捷地反映集体建(略)场的变化,推动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略)、同权同价”,充(略)保障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规定,(略)牵头起草了《(略)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略)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该项工作已经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经过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征(略)上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备案、(略)级专家组评审验收。目前已向将有关资料提交从(略)进行合法性审查,(略)审查后按照程序开展下步工作。3(略)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略)年(略)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略)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略)土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略)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略)自然资源厅关于(略)自然资源(略)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和供后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略)类指南》《土地利用现状(略)土地(略)等定级规(略)土地估价规程》《(略)用地(略)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略)-(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技术(略)基准地价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略)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土(略)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略)域平均价格,代表一个(略)片范围内某类用地平均价格水平,(略)域地价水平和确定出让底价的重要参考,反(略)场中地价总体水平和变化趋(略)管理和调(略)场、保障国有资产价值的基础性工作。基准地价原则上每(略)年更新一次,对超过(略)年未(略)基准地价应尽快完成全面更新,并及(略)站上向社会公布。我(略)基准地价成果虽于(略)年(略)月(略)日公布(从府发〔(略)〕9号),但根据《(略)年(略)土地级别调(略)及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及《(略)年(略)土地级别调(略)及基准地价更新实施细则》,估价期日为(略)年(略)月(略)日,已执行(略)年,若不及时更新成果将(略)土地出让等工作产生诸多不利影响。故此(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势在必行,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略)呈报开展工作请示并获得批示同意;(略)年(略)月(略)日,(略)向有关单位发函,(略)农业、林业、水利、交通、供电、供水、燃气、文旅、环保、医疗卫生、教育、气象、自然资源等多方面的基础资料进行收集、(略)理;通过询价报价,(略)年(略)月(略)党组会议选定工作开展第三方技术承担单位。目前,正在收集各方面的基础资料,待收集完毕后提交第三方技术承担单位,按照程序开展下步工作。4(略)关于公(略)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略)年(略)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略)土地管理条例》《(略)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略)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略)自然资源厅关于(略)自然资源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略)类指南》《土地利用现状(略)类》《农用地质量(略)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自然资源(略)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略)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略)集体土地定级与估价技术指南》等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是实现园地、林地、草地土地价(略)调(略)场和服务于民(略)指导价,是政府规(略)场管理的基础依据,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实现精细化管控。健全土地价格体系,规(略)场交易、为林地、草地、园地征占用补偿提供定价依据,让生态保护者获得合理收益,激励生态修复和植被保护。为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保险提供价值评估标尺。按照有关规定,(略)牵头起草了《(略)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该项工作已经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经过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征(略)上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备案、成果已提交。目前正在将梳理有关资料提交从(略)进行合法性审查,(略)审查后按照程序开展下步工作。5(略)城关第一小学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决策启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从(略)年(略)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略)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略)土地管理条例》为加快推(略)城关第一小学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略)教育资源配置,切实做好项目范围内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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