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大数据平台!
服务热线:400-006-6655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宁乡市交通运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宁乡市交通运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新能源城市公...

立即入驻

宁乡市交通运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宁乡市交通运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保险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4-03 地区:湖南
  • 公告正文
  • 标书解决方案
  • 投标必备资质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免费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的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立即注册查看开标时间立即注册查看
招标人立即注册查看标讯类别立即注册查看
资金来源立即注册查看招标代理立即注册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同时提供 标书代写、信用评级、 ISO证书办理、大数据等服务)
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注册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注册查看) 委托,于2026-04-03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宁乡市交通运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宁乡市交通运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保险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略)年度新(略)公交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二、相关标准:三、技术规格:一、项目概述1(略)年度新(略)公交车辆保险采购项目2、项目预算:(略).(略)3、保险车辆:(略)年度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略)台(其中8.5米纯(略)公共汽车(略)台、6.9米纯(略)公共汽车4台)、(略)年度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略)台(其中8.5米纯(略)公共汽车(略)台、6.9米纯(略)公共汽车(略)台)共计(略)台。8.5米纯(略)公共汽车,乘客座椅(略)座、额定乘员数≥(略)人;6.9米纯(略)公共汽车,乘客座椅(略)座、额定成员数≥(略)人。4、投保车辆保险险种标准:4.1所有车辆均需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4.2每台新能源汽车的商业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责任限额≥(略),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责任限额≥(略));(略)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含驾驶员意外险,责任限额≥(略)人,每台6.9米纯(略)公共汽车责任限额≥(略);每台8.5米纯(略)公共汽车责任限额≥(略))。5、保险期限:(略)年,自保单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原车辆保险最早到期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6、报价要求6.1投标人须针对车型、险种(略)别进行(略)项报价。 四、交付时间和地址:1.1服务期限:与保险期间一致,如保险期间届满后有保险事故尚未履行赔付义务的情形,中标人应服务至其履行全部赔付责任时止;1.2服务地址:(略)1.3服务方式:(略)服务。 五、服务标准:二、服务要求1、合法合规:中标人提供的保险服务应符合法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驻场服务:采购人提供1个工位,中标人须委派1名理赔专员常驻采购人单位负责理赔事宜、协助处理交通事故。3、中标人应具有提供全年(略)天,每天(略)小时保险服务的能力(为保险车辆提供(略)小时(略)勘察服务,接到电话1小时内到达勘查(略));4、服务小组:中标人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投保、理赔以及联系、协调等事项,一旦出险,须委派业务专员全程协助进行事故处理;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5人,并且车辆保险业务工作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优秀的沟通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服务团队核心人员(项目组长、驻场理赔专员)在服务期限内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提前(略)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且更换人员的资质、经验不得低于原人员,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4.1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中标人应提供的限时定损服务:(1)损失在(略)以下的事故,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略)日之内完成定损。(2)损失在(略)含以上事故,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定损;因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完成的情形除外。4.2中标人接到完(略)的理赔单证后,应提供的限时赔付服务:(1)理赔款金额在(略)以下的,收到理赔单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赔付。(2)理赔款金额在(略)含以上的,收到理赔单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赔付。(3)预付赔款服务:对预估计损失金额在(略)含以上、由投保人承担主要责任(含)以上责任的保险事故,根据采购人的书面需要,在收到采购人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预估计损失金额(略)%的预付赔款服务。4.3保险专业顾问服务:(1)发生保险事故,应主动上门服务,收取理赔资料,提供报案、事故处理及理赔指导、协助编制理赔单证、(略)理赔手续等服务,安排专人全程跟踪,不间断做好理赔提醒和提供相关协助服务。4.4中标人必须提供征询意见服务,包括回访服务和投诉监督服务。4.5中标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应认可发生保险事故,无需交警部门证明:(1)单方事故,已第一(略)报案。(2)双方或多方事故,事故各方对责任划(略)无争议、采购人责任清楚的,第一(略)报案,经中标人(略)勘察。4.6事故车辆(设备)所产生的合理施救费,如拖车、吊车的费用,经核实按规定给予赔付。4.7其它:提供理赔流程图。4.8签订合同后,投保方增加投保车辆(设备)应按投标承诺折扣计算;已投保车辆(设备)减少时应按照规定退还保险费。5、(略):中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时,应考虑针对本项目开设(略)服务,要抽出专门人员建立专门机构,设立专门服务电话,为采购人提供优先承保、专门查勘定损和优先理赔服务并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法律事务支持,确保各级单位可以获取优先、便捷、高效、优质、全面的服务。6、保险责任:符合经保监会批准的保险条款。 执行期要求1、中标人应信守承诺的折扣和服务承诺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如果费率发生调(略)的,按银保监会、行业协会的要求执行,但调(略)后的实际结算费率不得高于投标时承诺的费率折扣水平。中标人应承诺履行定点保险义务时不得附加不利于采购人的额外要求。2、车辆(设备)保险险种按照实用、合理、节俭的原则,险种由采购人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投保。3、中标人应每季度提供报表。4、中标人不及时给采购人进行续保的,造成投保单位损失,定点保险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5、中标人应承诺配备定点保险专职联络人员。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略)〕5号文《关于加(略)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服务期限、地点及方式1.1服务期限:与保险期间一致,如保险期间届满后有保险事故尚未履行赔付义务的情形,中标人应服务至其履行全部赔付责任时止;1.2服务地址:(略)1.3服务方式:(略)服务。2、付款方式: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通知,及时为采购人核算相关机动车辆保险费用。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保险报价表》、《缴费提示书》递送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应对有关保险项目、保额、保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保险费发票和机动车辆保险单在(略)个工作日内(略)保险费。3、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略)〕5号文《关于加(略)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4、采购人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签订合同后,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项目延误或无法按原计划执行的,中标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向第三方采购同类服务所产生的额外费用、项目延误导致的运营损失等,且中标人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略)%向采购人(略)违约金。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6、中标人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略)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承担。7、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采购人指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最新最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确定。8、如中标人有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8.1未按照合同(包括中标人投标文件)约定的时限完成服务;8.2未完成合同(包括中标人投标文件)约定的服务事项;8.3未按照合同(包括中标人投标文件)约定的自主定价系数核算保费;8.4在承保和理赔过程中弄虚作假;8.5发生重大经营风险;8.6违反国家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8.7中标人提供的理赔服务未达到其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标准(如响应时间、定损赔付时限等),经采购人书面指出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合同因中标人原因终止的,中标人应在合同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购人已(略)的全部保费,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9、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略),已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内,由中标人在(略)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文件中有与本条款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条款为准。)(略)、中标人须递交两份(不(略)正副本)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以供存档,否则不予(略)相关手续。(略)、争议(略)提起诉讼。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响应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略)
推荐关键词: 运输 能源
  • 值得信赖的品牌
    为配合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规范公共采购市场的需求,于1998年在北京注册成立,已持续运营二十四年。
  • 及时、准确、全面和专业的信息免费查
    24小时,时时更新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各类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信息,包括世行、亚行项目的招标和采购信息。
  • 智能化的信息推送
    根据用户的行业、地区、偏好等,有针对性、及时的为用户智能推荐所需的信息,以极高的专业度满足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咨询热线:400-006-6655

注册代表您同意本网站 隐私政策 和 用户服务协议

注册成功!

登录密码已发送短信至注册手机号!请妥善保存

页面将在5S之后自动跳转 点击立即跳转

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隐私政策及用户服务协议

1. 特别提示

1.1 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以下简称采招网)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定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 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注册即代表用户同意本网站隐私政策和用户服务协议。

2. 服务内容

2.1 采招网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采招网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2 采招网在提供网络服务时,会对部分网络服务的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采招网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用户拒绝支付该项费用, 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

2.3 用户理解,采招网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 (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3. 使用规则

3.1 用户在申请使用采招网网络服务时,必须提供准确的企业及个人资料,如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3.2 用户注册成功后,采招网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名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名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3.3 用户必须同意接受采招网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相关网站服务信息。

3.4 用户必须同意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采招网的行为;

(g)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用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采招网。

3.5用户必须同意遵循以下规则:

(a)一个用户名只属于一个企业或个人,同一时间只能在一台机器上使用,并且一周内不能在超过7台不同的机器上使用。 未经采招网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将其用户名、密码转售、赠与、转借、租供给第三方或用于商业性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 用户承担;同时,采招网有权单方面中止为其提供的服务。

(b)未经采招网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利用采招网所获得的信息用于商业用途,如发现用户与采招网形成竞争或损害采招网的利益, 或采招网认为对其正常运营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采招网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使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用户承担。 

4. 内容所有权

4.1 采招网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4.2 用户只有在获得采招网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5. 隐私保护

5.1 保护用户隐私是采招网的一项基本政策,采招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采招网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采招网的合法权益。

6. 免责声明

6.1 用户使用采招网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采招网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采招网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采招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采招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采招网同时保留在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采招网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8. 违约赔偿

8.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采招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采招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 修改协议

9.1 采招网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采招网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采招网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0. 通知和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 其他规定

11.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1.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注册成功

登录密码已发送短信至注册手机!请妥善保存

2024年开启,元博网为您的招投标事业助力,注册即可享好礼,礼品二选一!

马上领取

确认要关闭吗

关闭将无法收到商机推送

确认关闭
再想想

注册成功!

登录密码已发送短信至注册手机!请妥善保存

选中关注地区
全国
  • 地区按拼音A-Z排列显示
确认
取消
添加关键词
0/6
添加
已添加关键词:

扫码绑定微信

免费推送商机

提交并登录
!为避免错过商机,请绑定微信。

检测到浏览行为异常

您已多次违规操作,账号将要封禁7天,请及时联系客服提供正常使用材料,避免影响您的正常业务。

专属客服: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