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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幸福巷(原技术监督局)2幢2层、3幢房屋租赁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4-04 地区: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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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注册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注册查看) 委托,于2026-04-0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巢湖市幸福巷(原技术监督局)2幢2层、3幢房屋租赁。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幸福巷(原(略))2(略)2层、3(略)房屋租赁公告项目名(略)幸福巷(原(略))2(略)2层、3(略)房屋租赁项目编号(略)HCF(略)委托方承诺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略)性和准确性负责。公告、竞价期限1.公告期:(略)年(略)月(略)日9:(略)始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止。2(略)络一次性报价期:(略)年(略)月(略)日9:(略)至(略):(略)络一次性报价期截止后立即进入优先权行使期,优先权行使期截止时间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止。一、出租标的情况出租标的所在层结构建筑面积(㎡)租期(年)租金底价((略)年)交易保证金((略))(略)幸福巷(原(略))2(略)2层、3(略)房屋2(略)第2层;3(略)第1层混合约(略).(略).(略).(略).标的坐落位置:(略)幸福巷。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不动产权证书,2(略)2层为大证未(略)割,面积为委托方估算面积,仅供参考。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略)相关证照。3.标的其他情况:标的有水有电,2(略)2层实际为地面一层门面房。4.本次出租标的未清空,房屋内装修物、设备、设施及物品所有权属于原承租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承诺,若本项目成交人非原承租人,由委托方负责协调处理原承租人搬离、资产交付等事项,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房屋清空完毕,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要求移交给新承租人。具体情况须由意向承租人(略)踏勘时自行向委托方了解确认。房屋租赁用途要求1.租赁房屋的证载用途为办公用地非住宅。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3.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如需(略)施工许可、消防验收、(略)场监督等手续的,由承租人自行(略)并承担费用。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略)1.租金每6个月(略)一次,租期内租金无递增,先(略)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略)天,免租金装修期不包含在租期内。2.履约保证金为首年3个月成交租金之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3.(略))(略)。成交后承租人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产权方(略)房屋租金,向委托方(略)履约保证金。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略)及(略)((略))、(略)((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承租条件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略)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略)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该房屋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略)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略)、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4.租赁期内,承租人需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略)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承租人须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赁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略)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略)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7.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略)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略)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9.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对标的房屋转租、(略)租或出借等相关广告信息,否则视同涉事转租行为,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略).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四、承租人的确(略)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注:1.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略)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2.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原承租人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及时(略)、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略)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下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五、意向承租人参(略)场主体库登记符合本项目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略)场主体库登记(略)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1.意向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略)认证证书(简称(略)),直接(略)安徽合肥公共(略)址:https:(略).cn)。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略)安徽合肥公共(略)址:https:(略).cn)下方(略)”。具体流程参见安徽(略)址:https:(略).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略)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项目登记1.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略)安徽合肥公共(略)址:https:(略).cn),进入后选择(略)“安徽公共资源(略)”;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略)后,(略)“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略)“我要参与”,阅读相关信息后再(略)“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略)别进行登记。2.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交易保证金交纳1.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项目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户名(略)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略)账号:(略).交易保证金(略)完成后,意向承租人须(略)安徽公共资源(略)“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略)状态。若显示“未(略)”,可(略)查询按键刷新(略)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略)状态仍显示“未(略)”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略)-(略))进行反馈。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略)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略)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略)不承担任何责任。项目竞价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略)”的意向承租人方(略)”参与竞价活动。2(略)络一次性报价须知》(本公告(略)附件1)。重要提示:请使用IE(略)及以上版(略),否则可能导致异常。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略)、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略)、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略)附件2)。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略)站上发布结果公告。2.结果公告发布后(略)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略)成交确认书。交易保证金处置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略)不承担任何责任。3.成交人存在以下任一行为的,委托方有权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略)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1)放弃成交资格;(2)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3)签订合同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略)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收取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略)%,不足(略)的,按(略)收取。争议处理交易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交易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略)提起诉讼。七、其他说明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略)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略)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略)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略)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3(略)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略)址:http:(略).com、https:(略).cn),该公告内容为租赁公告的组成部(略),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略)查询(略)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略)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略)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八、联系方式(略)踏勘联系人:(略)电话:(略)-(略)。主体库登记联系电话:(略)-(略)转6-1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略)电话:(略)-(略)、(略)((略)A9(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略)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略)。图一: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图二:标的外观(2(略)2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图三:标的外观(3(略),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略)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略)承租方(乙方):签订地址:(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1.房屋坐落于:,间数:,建筑面积:,租赁用途:。乙方使用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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