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南丹原林科所国有林地租赁价值综合评估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评估范围
南丹原林科所国有林地:面积 (略) 亩,权属为国有林地,林种为商品林,含一般用材林、短轮伐原料林、经济林、能源林;主要树种为杉木、松树、油茶、桉树。
(二)评估内容
1.林地年租金评估:测算林地租(略)场公允租金((略) / 亩 / 年);
2.林木补偿价值评估:评估林地范围内现(略)场价值。
(三)评估目的
为国有林地资产租赁、(略)场化运营、资产保值增值及合规审批提供价值依据。
(四)服务工期
(略)日内完成全部评估服务工作。
(五)项目实施地点
南(略)。
(六)林地现状
该地块林种为商品林,包括一般用材林、短轮伐原料林、经济林、能源林;地表附着物以杉木、松树、油茶和一些桉树为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技术、人员及服务能力;
(二)国内依法(略)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略)失信名单;
(四)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备案登记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
(六)未在(略)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服务要求
按约定时限出具合法、有效、规范的资产评估报告。
五、报价材料清单
(一)报价函:明确项目不含税报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报价日期、项目名称(统一填写:南丹原林科所国有林地租赁价值综合评估项目);
(二)有效联系方式: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略)、单位地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清晰可辨,加盖单位公章(公章覆盖关键信息)。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报价仅限不含税价,含税报价一律作废,损失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二)报价单位自行核对报价金额、材料完(略)性、公章加盖及报价类型,因自身失误导致报价作废或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未盖章视为无效材料,报价作废。
七、材料递交及截止时间、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北京时间)前,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合格的,一律拒收。
(二)递交要求
1.纸质材料:密封递交(略) (略) 号 4 (略) (略) 室;
2.电子材料:同步将(略)应商名称。
(三)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4 (略) (略) 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