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略)资本金不低于1(略)。
3.2 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略)总承包(略)级及其以上和(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略)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3 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4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金实力雄厚,有较强的抗财务风险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略)、(略)、(略)年)经审计的财务(略)外企业还须提供入滇(略)支机构近三年((略)、(略)、(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 申请人(略)年至今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业绩2个及其以上(完成的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或证明材料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正在实施的类似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6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略)级(略)建造师证书(专(略)),(略)师职称,(略)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指建筑面积在(略)平方米以上的(略)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时间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略)项目的项目经理。
3.7其它要求:
(1)申请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略)师职称。
(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须设置安全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拟派的安全负责人具(略)师资格,拟派的造价负责人具备(略)造价师资格,且安全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的(略)证单位需与人员所在单位一致。
(3)申请人拟派的人员不得更换并进行承诺。
(4)(略)外企业需具备建设行(略)外施工企业入滇
备案证,且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质检员须为入滇备案人员。
(5)申请人具备不低于(略)的自有资金,并提供
银行实时存款证明(注明银行联系方式);存款证明必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申请人所提供资金证明不进行累加,以申请人提供的单笔金额最大银行存款证明为准。
(6)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进行承诺。
(7)按昆招监委【(略)】5号《关(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廉政承诺的通知》的规定提供廉洁承诺书。
(8)(略)改造资金属于专款专用资金,为防止施工单位将农民工工资挪做它用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因此要求投标企业须(略))指定单位((略)
信用合作联社或其下属机构)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开户证明,该账户资金专款用于(略)农民工工资,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督。
(9)鉴(略)改造是重(略)质量,防止施工总包单位采购价低质劣的材料用(略)改造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将项目拟使用的主要材料提交(略))指(略)),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质检报告,经检测合格的材料方可采购、使用,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替换。
3.8申请人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略)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略)或国家部(略)场准入等情形。
3.9申请人需提供公告日之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资格审查时将对告知函的真伪进行核实,若发现伪造,将通报有关单位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在企业信用档案记录中公布其行为。
3.(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申请人应严格执行昆监管联发【(略)】3号关于印发《(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标人应在(略)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略)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略)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