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3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专业类别 | 人数 | 资 格 要 求 |
| 项目负责人 | (略) | (略)桥或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略)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略)座主跨(略)m以上(略)桥梁施工监控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 | (略) | (略)桥或(略)师及以上职称,(略)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参加过(略)座主跨(略)m以上(略)桥梁施工监控工作。 |
| (略)师 | (略) | (略)桥或(略)师及以上职称,(略)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参加过(略)座主跨(略)m以上(略)桥梁施工监控工作。 |
注:((略))附录3-3所要求人员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附相关承诺函,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略))以上为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略)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略))投标所报人员如需更换,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应不低于原来的人选,且须报业主同意后方能进行更换。
附录3-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仪器设备最低要求)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略) | 智能型全站仪 | 台 | (略) |
| (略) | 自动安平水准仪 | 台 | (略) |
| (略) | 应力应变测试仪 | 台 | (略) |
| (略) | 电子温度测试仪 | 台 | (略) |
注:((略))附件3-4所要求设备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附相关承诺函。
((略))以上为本项目拟投入的设备最低要求,发包人(略)进度情况要求承包人增加相应的设备,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录3-5资格审查条件(诉讼和履约)
| 项 目 | 要 求 |
| 诉讼和履约 | (略).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略).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因项目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略)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略).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近三年(略)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
注: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其原件应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略)个月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略)年(略)月(略)日至查询之日。
附录(略):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略)年第(略)号令)的有关规定,(略)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按国家(略)的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略))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略))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略)
((略))综合评(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略))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略))招(略)规模(略)特点;
((略))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略))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略))初步评审;
((略))资格审查;
((略))详细评审;
((略))投标文件的澄清;
((略))综合评(略);
((略))财务评审
((略))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编写评标报告。
4.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略))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略))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未使用印章、(略)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略)代替。
((略))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人(略)明、(略)及公证书(如有);
((略))投标文件(正本)提供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了投标人公章。
((略))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略))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略))投标文件第一(略)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略))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略))投标人与所投标段对应的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关联关系。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5. 资格审查
(1)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2) 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3) 投标人的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4) 投标人的设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5) 投标人的诉讼和履约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6.详细评审
首先,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从合同条款、投标人以往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按本条6.1、6.2、6.3款规定(略)文件、技术建议书(略)别评审打(略)。
然后,在监督人员的见证下,招标人开启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财务评审(按本条6.4款规定),第一个信封未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启,退还给投标人。
(略)(略)、(略)(略)、(略)(略),总(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