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度)
招标公告
广州(略)消防设施检测项目((略)年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略)消防设施检测项目((略)年度)
联系人:(略)pan lang="EN-US">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电话: ((略))(略)
三、项目地址:(略)> (略)
四、项目概况:
(略)年度)项目范围一号线、二号线、八号线、三号线、三北线、四号线、五号线、六号线、APM线及广佛线首通段,主要对(略)各项消防设施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全面消防设施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五、标段划(略)及招标内容、控制价')" rel="nofollow" style="color:#4577DC;" title="标书制作">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略)为 1 标段;
2、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 JG(略)-(略)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
对广州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八号线、三号线、三北线、四号线、五号线、六号线、APM线及广佛线首(略)、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供电与末端配电箱切换、(略)等各项消防设施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全面消防设施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招标控制价: (略)人民币。
六、资金来源:建设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略)年4月 5 日至(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
八、(略)、(略)时间、地点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略)及(略)开始日期(含本日):(略)年4月5日(节假日除外)
(略)及(略)截止日期(含本日):(略)年4月(略)日(节假日除外)
(略)及(略)时间: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
(略)地址:(略)号)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略) (略)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略)时须递交《(略)投标(略)申请表》((略)站http:(略).cn/(略)填写并(略))以及必须(略)企业IC卡)。
如(略)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略)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略)时间。
1.投标担保及投标(略)费:
(1)投标保证金 (略),投标保证金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缴纳。
(2)投标(略)费为(略)(略)/标段,(略)费须在(略)登记前完成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_年_月_日,_ 时_(略)至_时_(略)。
2. 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 时_(略)。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略)、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一级资质”;
4.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略)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略)登记手续:
(1)《(略)投标(略)表》(一式2份)(请投标申请人在(略)站自行(略)该表);
(2)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份)。
(略)天。
如(略)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略)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略)时间。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略)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技术标、经济标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略)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略)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略).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略)监察审计部;异议受理电话:(略)-(略);地址:(略)第(略)。
十七、本公告在(略)站(http:(略).cn/)和广州(略)站(http:(略).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cn)、广(略)(http:(略).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略)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略)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