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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15-10-13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略)kV及以上电力(略)[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编号: JG(略)-(略)
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略)kV及以上电力(略)[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现将推荐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略)) |
第一候选人 |
广(略)公司 |
(略).(略) |
第二候选人 |
(主)<(略)公司(成 |
(略).(略) |
第三候选人 |
广东和发输(略)公司 |
(略).(略) |
二、公示期
公示期为3天,从(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截止。
三、投诉提交方式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诉。
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2.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表1。
2.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略)明文件。
2.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略)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受(略)监察审计部;
通讯地址:(略)>(略)号(略)北塔(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pan lang="EN-US">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略)。
3、投诉内容及时限,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略)截止时间前2天内提出。
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4.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4.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4.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略)的。
4.4超过投诉失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4.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4.7涉及招标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5、恶意行为的处罚。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人名称(略)公司
日期:(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