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略)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实行“四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要求。现将取得摇号资格的6户实物配租家庭(略)配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请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给予监督。如对名单中所列家庭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略)如实反映。
举报电话:(略)-(略) (略)-(略)
公示日期:(略)年7月2日至(略)年7月4日
附件:(略)年第八批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略)配结果公示表.xlsx
(略)住房和(略)
(略)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