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泾(略)园环境文化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略)9号(略)A(略)
室(略)号(申报承诺)
成交金额:¥(略).6(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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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
品牌:/
规格型号:玻璃钢雕塑,带底座总高度2.5米
数量(略)
单价:¥(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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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翟小宁、陈锋、黄立新(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p style="text-indent:2e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略)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略)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实验小学
地址:(略)nt:2em;">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公司
地址:(略)dent:2em;">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鑫
电话:(略)、(略)
(略)实验小学
(略)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