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龙溪河环境综合(略)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
(略)污水处理厂和泵站技改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
补遗(略)号(合同编号:DJ-C(略)-2)
致各投标人:(略)t>
关于标题所示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正:
(略)、招标文件中所有对制造商要求的“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中描述均删除“针对本项目”五个字,同时请注意招标中文中“投标人须知”第(略).4条相关内容。
(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原定的“(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略)”,修改(略)“(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略)”。
(略)DJ-C(略)-2合同段的补遗(略)号.pdf
(略)2合同段的澄清函(略)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