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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开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福区2023年夜景亮化设施维护项目(东风路以东片区)续签合同合同公告,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略)年夜景亮化设施(略)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略)-1采购方式:公开
招标合同类型:服务类采购人(甲方):(略)管理和(略)机关大院供(略)
供应商地址:(略),以(略)年夜景亮化设施维护项目((略))续签合同的《
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略)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略)1(略)年夜景亮化设施维护项目((略))(略)容管理服务(略)、(略)((略)以东)(略)宇亮化设施维护,详见采购
清单项(略).(略)合计金额小写:(略).(略)合计金额大写:(略)合同标的及金额
明细:E.(略)建设项目投标报(略)名称:(略)年夜景亮化设施维护项目((略))第1页共1页(略)名称金额(略)其中:(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暂估价1(略)年夜景亮化设施维护项目((略))(略).(略).(略)合计(略).(略).(略)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投标
报价的汇总。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1.1、
中标人用于更换的主辅材不得低于原亮化设施所用材料的质量和档次,灯具的技术参数、外型尺寸应与原亮化设施所用材料一致或优于原使用产品,确保景观亮化效果。1.2、LED通用型产品符合Q(略)MGD(略)-(略)半导体照明器件部件产品技术规范》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1.3、维护服务应符合Q(略)MGD(略)-(略)质量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1.4、要求对灯具(略)流器等电器,电缆电线设备有一定的库存,满足及时维护的需要。特殊情况无法采用到合适灯具时,中标人需对原灯具进行替代或调(略)的,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2.人员配置要求2.1、为施工人员(略)人身意外保险。2.2、维护人员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3.1、维护管理单位建立规范、完(略)的维护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固定的维修设备和专业技术维护管理人员且设备、人员的配备应与投标相符。未建立维护管理制度的单位发包单位将责令其(略)改,如(略)改不能到位则视为该维护单位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发包方将有权终止合同。4.其他要求4.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人员。4.2、本项目涉及部(略)亮化设施因建设年限较长,(略)、光源、开关等老化,须进行更换。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略)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2.付款方式:第1次(略)期(略)金额为(略).(略),所占总合同金额百(略)之(略),说明:按季度结算,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对应付的维修管理费予以扣减。第2次(略)期(略)金额为(略).(略),所占总合同金额百(略)之(略),说明:按季度结算,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对应付的维修管理费予以扣减。第3次(略)期(略)金额为(略).(略),所占总合同金额百(略)之(略),说明:按季度结算,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对应付的维修管理费予以扣减。第4次(略)期(略)金额为(略).(略),所占总合同金额百(略)之(略),说明:按季度结算,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对应付的维修管理费予以扣减,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与履约验收挂钩的
资金(略)条件及时间:--收(略):(略)4.(略)形式:国库集中(略)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略)-(略)-(略)——(略)-(略)-(略)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是否
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是否邀请专家: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略)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按(略)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5.1中标人应对(略)、科学、有序的循环的维护,保证(略)进行维护、保养。(1)定期对所有灯具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新破损、不正常亮灯、光衰>(略)%以上的灯具。(2)定期检测(略)等,及时排解潜在的安全隐患,对电缆、电线采取安全防盗措施,防止电缆、电线被割盗。(3)及时检查更换管线卡扣等灯具安排固定件和其他易损件,确保灯具稳固安全和安装的平(略)度。(4)定期查看、检测照明配电箱并有防盗措施防止偷、漏电现象,保持配电箱外观(略)洁。(5)对上述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汇总采购人。5.2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略)亮灯及熄灯时间。5.3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材料,确保正常亮灯。5.4作好防盗、防人为破坏工作。对盗窃、人为破坏造成的夜景设施、材料损毁,中标人应及时给予恢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5.5中标人的所有维修维护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供采购人核查。服务履约验收内容:5.6中标人应为该项目备用适量的成交产品作为维修替换产品,在气候条件满足维修作业的前提下,应在(略)小时内进行维修响应,并在以下时限内修复故障:(1)非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略)小时内修复。(2)通用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略)小时内修复。(3)异型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三天内修复。(4)灯杆门、电缆井盖缺失,及时采取临时措施进行封盖,2天内修复。(5)安全隐患在接到报修指令后及时修复。(6)采购人发出维修通知单的,以通知单要求的时限为准。5.7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在(略)个项目的维护期内一切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5.8建立巡灯制度,及时记录和检查(略)修,保证亮灯率(略)%以上,故障修复及时率(略)%。5.9每逢法定节假日和上级安排的突击性任务、迎检活动,必须配合管理部门作好相应的工作。5.(略)每周对各景观亮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略)管理和(略)履约验收内容:5.(略)质量要求(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采购需求所描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5.(略)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有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应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略)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有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护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6)履约验收标准:6.1验收要求:验收合格。6.2验收标准:乙方的维护管理服务应达到《(略)夜景亮化设施维护管理考核细则》和《(略)管理和(略)夜景亮化设施维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略)返工直至验收合格。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略)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按照《(略)管理和(略)夜景亮化设施维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略)、(略)有关考核要求,对夜景亮化维护情况进行考核。5.对乙方制定的维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进行审核,并监督执行。6.对乙方的维护维修方案进行审核。7.维护范围内亮化设施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对维护范围进行调(略)。8.依照合同约定,按实(略)维护费用。9.
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况。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略)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严格按照《(略)管理和(略)夜景亮化设施维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略)、(略)有关考核要求开展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亮化设施的安全运行和良好效果。5.不得将夜景亮化项目转让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的全部或者部(略)转包他人。6.制定维护管理方案和安全相关制度,明确人员和岗位职责。7.严格程序、规范作业,维护维修方案先报甲方审核,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亮化(略)和效果,不得任意减少灯具数量,不得任意更换灯具品种。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产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9.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相关人员应该持证上岗,相关证件复印件报甲方
备案。(略).乙方应当依法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略)社保和意外伤害险,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略).乙方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在(略)个项目的维护期内一切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略).乙方应积极(略)栋的业主或物业方沟通对接,维护作业期(略)栋相关管理要求,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相关工作,确保作业安全。(略).对维护管理范围内的亮化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如需提质或调(略),须报甲方和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如有动火作业,乙方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略)动火作业证,并安排具有
资质的作业员操作,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未遵守动火作业的相关要求发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略).安排专门资料人员,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资料,每个季度向招标人报送维护管理相关台账资料,包括并不限于(略)巡查台账和照片、安全检查和隐患(略)治台账、亮化设施维修台账等。(略).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维护范围的全部及其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略).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略).招标文件约定或
投标文件响应的其他情况。十、违约责任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略)日内(略)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略)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略)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