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略)号),以及环保部(略)年(略)月(略)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略)〕4号)中相关规定,建(略)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因此,我单位按照该要求对“(略)政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改(略))”作出以下公示:
(1)项目名称:(略)政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改(略))
(2)建设单位:(略)
(3)建设地址:(略)=" text-indent:(略)px;line-height:(略)px;">(4)项目基本(略),设计规模为(略)m3/d,采用“复合潜流(略)”的处(略)净用地面积7.(略)hm2(合(略).(略)亩);主要建设内(略)、液压坝、进水闸门、输水管线、沉沙塘、复合(略)、排水管(略)等。
(5)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略)于(略)编制了“(略)政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改(略))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略)年2月9日取(略)行政审批(略)候行审发〔(略)〕(略)号文件关于《(略)政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改(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6)公示时间:(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8月7日((略)个工作日)。
(7)公示内容:验收报告、专家验收意见等
(8)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略)、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9)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信息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略)。
(略)
(略)年7月(略)日
附件1:(略)政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改(略))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略).9 kb, (略)次数0
附件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略)政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改(略)).pdf(略).4 mb, (略)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