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城管和(略)发包操作细则((略)年修订版)》第七条“5.合同签订:对于直接发包的项目,项目单位在按程序完成直接发包事项审批后,应填写《(略)城管和(略)直接发包结果公示表》((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略)招标工作(略)备案后,方可签订合同。”的规定,现(略)交通 (略) (略)(宝安段绿化迁移)结算审核单位直接发包事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略)年5月(略)日-5月(略)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项目单位:(略)宝(略)
地址:(略): left;"> 联系人:(略)电话:(略)-(略)
附件:《(略)城管和(略)直接发包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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