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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湘江新区第一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三饮品类续签合同合同公告,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略)第一集(略)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略)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略)JCG-GK-(略)-1采购方式:公开
招标合同类型:服务类采购人(甲方):湖南(略)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采购人地址:(略)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略)第一集(略)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三饮品类续签合同的《
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略)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略)1(略)第一集(略)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三饮品类其他服务详见
招标文件。项(略)合计金额小写:(略)合计金额大写:(略)合同标的及金额
明细:合(略)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下浮率%1(略)第一集(略)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三饮品类饮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奶及乳制品、饮料类等。年1下浮率3%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合同上限金额备注1(略)第一集(略)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三饮品类按照甲方要求按照实际需求量中标下浮率3%(略).(略)按订单供货、据实结算合同上限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略)小写:¥(略).(略)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1.质量要求1.1.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序号采购内容品种名称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1奶及乳制品酸奶、纯牛奶、奶粉等1、包装完好无漏,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质保期的三(略)之二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2、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略)-(略)标准2饮料类含糖浆芬达、可乐、雪碧等1、包装完好无漏,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质保期的三(略)之二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2、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注:1以上为日常采购品类,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类之外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类,需按照甲方实际需求提供,具体按实结算。2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实际需求。3乙方提供的货物其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
联系电话、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等符合质量及相关要求。并可溯源到批发人,由乙方建立完善的溯源体系。4乙方须讲诚信,恪(略)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由此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送货要求:按甲方指定地点进行配送。1.2.安全卫生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2)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略)-(略)标准。(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略)-(略)。(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略)-(略)。(5)新鲜卫生符合QJWDS(略)S-(略)食品安全检测标准。(6)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GB(略)-(略)要求。(7)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GB(略)-(略)、GB(略)-(略)标准。(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略)-(略)及其他相关标准。(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略))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乙方自备,甲方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1.3.运输及包装要求1提供的货物必须做到专车专送,不得与非甲方的货物混合装运,且不能对甲方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略)小时。2所供货物必须使用食品专用冷链车辆、厢式食品专用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3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的,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4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5将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其承担。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采购、供应、运输等环节发生的一切人员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6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7乙方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略)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或英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8乙方运输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9
供应商承诺应急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2.人员配置要求无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无4.其他要求无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略)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详见付款方式2.2.
报价方式2.付款方式:2.1.(略)方式1付款人:(略)委员会党政综合部2付款方式: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及双方核对确认货款后,按实结算。由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原始单据和食材检疫检测报告、合格供应商名录等食品安全相关资料,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月进行结算并在(略)个工作日内转账(略)。3(略)(开户行:农行(略)收款账号:(略))4对中小微企业及时(略)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略)日内(略)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略)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略)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甲方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2.2.报价方式1价格确定:乙方所供应的货物均以长沙本地(略)的货物单价中的均价(同时段)为食材基准价,采取下浮率(已包含所有税费、人工费、运费、损耗费、管理费及财务费等费用)定价方式,结算单价=食材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月周期内不作调(略)。每次结算单价=食品基准单价×(1-中标下浮率)。(2)数量确定:数量要确保准确,原则上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需附一式多联的送货
清单,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货后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此单据作为结算时的数量凭证。3若商品在长沙本地(略)无相同品牌、相同规格的,由甲方根据长沙本(略)场的批发价格或长(略)场价的均价依次询价后,就低不就高原则,与乙方进行实际结算。(4)双方确定价格后每月内按此价格执行,不得另行调高价格。与履约验收挂钩的
资金(略)条件及时间:--收款账(略):(略)4.(略)形式:国库集中(略)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略)-(略)-(略)——(略)-(略)-(略)五、服务地点(略)第一集(略)机关食堂。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是否
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是否邀请专家: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略)期(略)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按(略)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内容提供服务。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内容(略)履约验收内容: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略)要求提供服务(6)履约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根据长财采购[(略)]5号文件《关于加(略)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2.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点货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甲方。3.乙方交货后应立即与甲方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略)、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或订单一致,质量及索证是否符合甲方要求,并共同签署验货结果。4.在由双方共同参加的开箱检验中,双方应共同签署一个详细的开箱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无不符。该报告应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补充、替换的有效证据。5.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里未能参加开箱检验,甲方有权单独进行开箱检验,对以上开箱检验的结果和检查报告,视为乙方自动接受。如果发现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上述检验报告应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补充、替换的有效证据。6.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于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补充发货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更换货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乙方未能进行更换或补足或进行更换或补足两次后仍不能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乙方应承担合同约定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如上述情况发生两次含两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略)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略)改到位。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略)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甲方订购奶、饮品等货品时,应提前将货品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以(略)、传真、书面等方式告知乙方。5.甲方有权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检验、检测等)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检验检测等结果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进行相关检验检测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6.甲方应按相关考核要求(见
附件)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乙方必须遵照执行,相关考核情况将作为双方结算货款依据。7.甲方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调(略)采购需求和考核办法,乙方需支持和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略)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乙方所送货物应无质量、数量、包装、品牌等问题。5.乙方所送货物的质量、品类等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退换到位。6.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甲方或第三方机构(组织)检测、检验出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安全或质量问题(包括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存在缺陷等),或因乙方货物引发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安全或质量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治疗(医疗)或护理(丧葬)等费用,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鉴定费用、保全等费用,以及消除影响等相关费用。7.当甲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乙方要确保供货,以确保甲方能顺利开餐。8.接到甲方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甲方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9.在供货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