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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5年北京电信客户项目“顺义区消防对讲设备项目”寻源公告,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略) 5 年 北京电信客户项目 “(略)消防对讲设备项目” 寻源公告
(略) 年北京电信客户项目“(略)消防对讲(略)北京(略)公司,具备寻源条件,现进行公开寻源,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寻源应答。
1. 项目概况与寻源内容
1.1 项目概况:(略)消防对讲设备项目进行寻源。
1.2 寻源内容及标包划(略)情况:本次寻源不划(略)标包。
1.2.1 寻源内容:本次寻源 通过可视话消防对讲设备与(略)的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与联动。可(略)可管理成员 (略)组实现终端 之间实现对讲和可视化调度业务 。可支持全双工通讯和双向音视频,具备单呼、组呼、多媒体共享、(略)群组守候、实时录音、实时视频、可视化调度功能,从而提供更为丰富的用户体验。 能够充(略)满足各消防统一管理调度的功能需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实施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1.2.3 质保期:一年,详见技术规范书。
1.2.4 服务期:一年,详见技术规范书。
1.2.5 最高限价: (略) (略)(含税)。本项目为某项目初步探寻合作价格,仅作为后续合作伙伴的价格参考。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略)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寻源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略)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略)支机构参与寻源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寻源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寻源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 (略)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中选、严重违(略)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 (略)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 (略)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略)站( ww.creditchina.gov.cn )或(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应答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略)标包的同一寻源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寻源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略) )法律法规、寻源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 【 本次寻源接受代理商寻源申请】。代理商申请寻源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 /同一标包/同类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寻源,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申请寻源或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寻源。[如选择同类产品,请尽量细化有关同类产品的描述]
(2) 【申请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半年(含)以上。】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寻源文件获取
3.1 寻源文件获取
3.1.1 寻源文件获取时间: (略) 年 (略) 月 (略) 日至 (略) 年 7 月 (略) 日(北京时间,下同)。
3.1.2 寻源文件获取方式:(略)至 (略)om.cn 索取。
3.1.3 寻源文件每份售价 0 (略)人民币。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盖章扫描件。
4.2 应答文件盖章扫描件,通过(略)方式( (略)om.cn )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略)的应答文件盖章扫描件不予接收。注:(略)名称),并严格按照“应答文件格式”进行应答。
4.3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略)。
4.4 递交地址:(略)p> 4.5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5.1 逾期送达;
4.5.2 寻源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寻源公告仅在(略)( https:(略).cn/ctsc-portal/ctscPortal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寻源人:(略)p>
项目联系人:(略)的项目内容联系 曹 工咨询)
电话: (略)
文件获取和递交联系人:(略)
电话: (略)
(略): (略)om.cn
(略)北京(略)公司
(略) 年 7 月 1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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