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东(略)搬迁服务采购项目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穗东(略)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D-CG(略)D-(略)-(略)
(三)项目预算:(略)(略)(最高限价)
(四)项目内容:采购搬迁服务1项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略)支机构投标的(略)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略)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提供报价资料及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穗东海关采购报价单》(略)。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报价单任何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纸质版并(略),保证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供应商须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略)项目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法人(略)须法人亲笔(略)并(略)。报价资料无须进行打钉、打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以密封方式提供,密封袋须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报价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同时要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参加资格。
五、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一)递交时间:周一至周五9:(略)-(略):(略)、(略):(略)-(略):(略)。
(二)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逾期送达的,则视为放弃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递交方式:(略)或快递(建议(略)递交,供应商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的,以采购人收到文件时间为准,如出现快递逾期派件或快递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采购人收件并签收快递的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有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四)递交地址:(略)号(略)房,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略)。
六、采购人评审
本项目采用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略)随机抽签决定最终供应商。
七、结果公告
本项目的所有相(略)站(http:(略).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穗东海关采购报价单.xls
中华人民共和国穗东海关
(略)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