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略)-2
二、项目名称:(略)排水防涝提升-(略)(一期)勘察设计(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略)
供应商地址:(略)9号
成交金额:(略).(略) (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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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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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排水防涝提升-(略)(一期)勘察设计(二次)
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略)日内。
服务标准:承诺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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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略)管理处
地址:(略)t: 2em; text-align: justify;">联系方式:王科长、(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略)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略)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略)管理处
地址:(略)t: 2em; text-align: justify;">联系方式:王科长、(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