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采购与招标网_招标信息发布_元博采购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关于网站升级改版的通知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采购与招标网的关注和支持。基于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更为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水平,我平台近期对网站系统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推出以元博网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旗下产品“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关系圈”“元博网大数据”业务覆盖整个招投标产业链,为市场各方在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需求提供一站式的整体解决方案。

新网站已于2021年1月20日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原“采购与招标网” 会保持并行,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原谅,如有任何问题、意见请拨打400热线,我们将一如既往竭诚为您服务!

热线 400-006-66551业务咨询2发布信息7售后服务

二十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专注业务,成就客户”的发展理念,用匠心创造价值,让信息连接未来。

我们的使命是:让天下没有难中的标。

祝商祺!

采购与招标网

2021年01月25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辽宁】关于做好二十六省联盟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辽宁】关于做好二十六省联盟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辽宁   2025-12-17
招标编号:立即查看招标代理:立即查看
中标编码:立即查看招标人:立即查看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免费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的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同时提供 标书代写信用评级ISO证书办理大数据等服务)
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2025-12-1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辽宁】关于做好二十六省联盟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略),(略)属相关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各中选产品相关生产、配送企业:按照《(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文件》(项目编号:(略)1和《关于开展京津冀“3+N”(略)部(略)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项目编号:(略))等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做好相关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通知如下:一、执行范围(一)品种范围(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附件1)和京津冀“3+N”(略)部(略)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附件2)内的药品。(二)医疗机构(略)公立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简称各医机构)。(三)企业范围各中选产品有关生产、配送企业(简称各有关企业)。二、采购周期与协议管理(一)采购周期自(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开始,截止时间如下:1.(略)至(略) 年(略)月(略)日(略)时。2.京津冀“3+N”(略)部(略)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采购周期如有调(略)另行通知。(二)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可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协议也可签约至采购周期结束,同时在采购协议中明确每年约定采购量等相关内容。采购周期(年度)不足一年时,协议采购量按照月数进行折算。(三)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略)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四)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变化,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三、执行准备工作要求(一)开(略)和价格梳理。(略)近期将开展附件(略)工(略)采购的,请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按(略)药品和(略)的通知公告及时响应,按时配合完成相关(略)的相关品种,执行之日起,直接(略)价格。(二)建立配送关系。相关药品的中选(代理)企业要及时响(略)药品和(略)的通知公告,按照时间节点审慎填(略)完成相关操作,视同已建立配送关系。中选结果执行时,(略)药品和(略)将启动配送关系关联,相关企业无需再行操作。(三)签订采购协议并划拨预付金。(略)医保经办机构要在(略)月(略)日前(略)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完成预付金的测算与划拨。未实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略),要将预付金划拨到相关医疗机构。四、中选产品的采购与使用政策(一)落实中选结果。各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略),不得以费用控制、使用产品规格数量限制及配送企业开户等为由影响中选产品的采购和使用;应优先采购中选产品,并按采购协议完成协议采购量;要将年度协议采购量按月均摊采购和使用,不得扎堆采购。医务人员应在合理诊疗原则下,优先使用中选产品;要引导患者合理使用,不得单一采购中选产品、对非中选产品“一刀切”简单停用。协议采购量以外的部(略)鼓励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也可采购(略)产品。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协议及时供应中选产品,对各医疗机构超过协议采购量采购的中选产品,也要及时保障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二)加强协议管理。各医疗机构及各有关企业要及时签订《(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要严格履行采购协议,不得再订立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提出除协议之外的任何利益性要求。各医疗机构应承担采购结算主体责任,按协议与各有关中选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各生产企业要落实中选产品的质量、供应、配送主体责任,加强供需双方对接,对不能履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配送企业,报请属地医保部门,及时取消配送资格,选择其他配送企业确保按规定配送。(三)确保及时备货和日常供应。各相关中选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要加强日常沟通,确保(略)月(略)日前提前备货到相关医疗机构。凡属于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或超量(略)间的药品,如果中选企业出现日常供应不及时、不足量的情形,医疗机构要及时向属地医疗保障部门报告。采购周期内,因中选产品供应不足导致医疗机构无法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可依据有关规定扣减协议采购量,同时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 rel="nofollow" style="color:#4577DC;">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进行处理,因保障供应产生的额外支出由无法履行协议的企业承担。当遇到药品质量等重大问题,应(略)场部门上报。五、落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保配套政策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以中选品种的最高中选价格为医保(略)标准,同通用名同医保药品目录剂型下的其他(略)规格药品按照规格差比价确定其医保(略)标准。(略)价格与医保(略)标准的比较关系等因素实施不同类别品种医保(略)政策。中选品种和(略)价格不高于医保(略)标准的未中选品种,按现行政策和实际(略)价格高于医保支(略)品种,按实际价格结算,医保甲类药品,增加先行自付费用,先行自付比例为(略)%;医保乙类药品,在原先行自付比例基础上增加(略)%;高值管理药品在原先行自付比例基础上增加2(略)的未中选品种,按医保(略)标准结算,实际价格低于医保(略)标准的,以实际价格按规定(略);实际价格高于医保(略)标准的,以医保(略)标准按规定(略),超出医保(略)标准以上的部(略)比照乙类先行自付费用由患者自付。具体集中带量采购(略)类、先行自付比例、医保(略)标准等,按照《(略)医疗保障药品编码数据库》相关更新数据执行。六、确保平稳有序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略)要深刻认识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平稳推进集采结果落地实施。如遇问题及时处置、及时协调、及时上报。(二)加强履约监管,确保稳定供应。(略)医保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有关企业、各医疗机构在(略)月(略)日前按临床需求提前完成备货,确保结果执行前后的平稳有序衔接;要切实加强对中选产品采购、配送、货款结算等情况的日常监测监管,落实各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和及时回款责任,确保中选产品按协议采购、使用和结算货款;中选供应清单内属于同一家中选企业的同通用名同剂型的中选产品(不含不同适应症和不同用药群体)可结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际合并考核;集采结果落地2个月后,要(略)医疗机构中选产品进院情况开展排查梳理,督促尚未完成进院采购的医疗机构尽快履行协议。督促医疗机构按时(略)采购和使用数据,对中选药品采购序时进度低、非中选药品采购量占同品种药品总采购量比例偏高、供应配送出现异常的医疗机构,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措施,确保医疗机构履约质量。(三)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略)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准确解读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引导医务人员、患者进一步认识集采改革的重大意义;要畅通问题(略),及时解答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医疗机构在规范执行政策中实现供应;要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客观宣传仿制药治疗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指导医务人员做好对患者解释沟通工作,凝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略)年(略)月(略)日(略)查看原文
推荐关键词: 药品
  • 值得信赖的品牌

    为配合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规范公共采购市场的需求,于1998年在北京注册成立,已持续运营二十四年。

  • 及时、准确、全面和专业的信息免费查

    24小时,时时更新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各类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信息,包括世行、亚行项目的招标和采购信息。

  • 智能化的信息推送

    根据用户的行业、地区、偏好等,有针对性、及时的为用户智能推荐所需的信息,以极高的专业度满足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登录后可查看全文

立即登录 还不是会员?立即免费注册

咨询热线:400-006-6655

      Copyright©2001-2024 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70104号 京ICP备 09089782号-1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66号
      业务咨询:400-006-6655 转1;发布信息:400-006-6655 转2;售后服务:400-006-6655 转7;
      本站网络实名/通用网址:"采购与招标网"

      检测到浏览行为异常

      您已多次违规操作,账号将要封禁7天,请及时联系客服提供正常使用材料,避免影响您的正常业务。

      专属客服:

      我知道了

      企业公共账号无法登录个人商务室

      请使用个人子账号[重新登录]。如果您没有开通个人子账号,请与专属客服联系

      专属客服联系电话:400-006-6655

      公告

      尊敬的用户:

      避免给您造成经济损失,请仔细阅读!

      您好!目前市场已经进入招标旺季,一些“钓鱼网站”,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以我网的名义给广大用户发送到期通知,导致一些用户汇错款项,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此提醒广大用户,请在办理续费前,与您的客服专员联系或拨打 400-006-6655 核对汇款信息!

      温馨提示: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首页右侧可随时查看账号的到期时间及专属客服联系方式。

      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

      注册成功

      登录密码已发送短信至注册手机!请妥善保存

      2024年开启,元博网为您的招投标事业助力,注册即可享好礼,礼品二选一!

      马上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