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关于印(略)产业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略)-(略)产业技能人才(略)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项目建设单位验收(略)核查等环节,现将(略)-(略)产业技能人才(略)年建设期项目验收结果,(略)-(略)产业技能人才(略)年建设期项目验收结果及《(略)南(略)关于公布(略)-(略)产业技能人才(略)年建设期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附件1)公布的(略)-(略)产业技能人才(略)年建设期项目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2-4)。验收结论为通过的项目,认定为“(略)产业技能人才(略)项目”;验收暂缓通过的项目,须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待项目成熟后重新提交验收材料;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的项目,终(略)产业技能人才(略)项目建设。
公示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月(略)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略)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略)发展规划与职业教育股
联系人:(略)系电话:(略)(工作电话)
联系地址:(略)3号
附件:1、(略)南(略)关于公布(略)-(略)产业技能人才(略)年建设期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pdf
2、(略)-(略)产业技能人才(略)年建设期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名单.xlsx
3、(略)-(略)产业技能人才(略)年建设期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名单.xls
4、(略)-(略)产业技能人才(略)年建设期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名单.xls
(略)南(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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