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超纯水机采购项目
流标公示
项目编号:(略)WZ(略)TP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超纯水机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
二、响应及开标情况
本次采购共有9 家供应商(略)采购文件,实际递交响应文件的(略)家,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略)家。
三、评审情况
本项目采用 最低价评价法 ,具体评审方法、标准及程序详见采购文件。
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规定,对(略)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通过的(略)家,未通过的(略)家,否决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原因 |
(略) | (略) | 未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采购文件中业绩要求:“近(略)年((略)年(略)月(略)日至响应截止日)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须提供至少1套与本次响应产品相同或相似的超纯水机销售业绩证明。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或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只需复印相关页);②业绩对应发票。” |
(略) | | 未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采购文件中业绩要求:“近(略)年((略)年(略)月(略)日至响应截止日)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须提供至少1套与本次响应产品相同或相似的超纯水机销售业绩证明。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或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只需复印相关页);②业绩对应发票。” |
四、评审情况
根据采购文件“若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则项目需重新组织公开询比采购。”的规定,评审小组否决本项目所有响应。
五、提出异(略)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首次提出仅接受此方式提交的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给受理(略)发(略)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受理部门:
受理人:(略)n>白经理
受理电话:(略)-(略)
受理(略)span>
六、公示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