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我(略)将于(略)年(略)月(略)日8:(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拍卖链接如下图所示,现予以公告。
拟处置(略)户债权基本信息见附表“拟处置资产信息一览表”,拟处置资产信息注意事项如下:
1.本公告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代垫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略)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项按相关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如列示的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及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2.若本公告中债务人或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略)对其偿债义务或担保责任的免除,债务人或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偿债或担保责任。
3.拟处置债权资产可能存在瑕疵,须意向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
4.拟处置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拟处置的各户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抵质押物现状等,请意向买(略)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略)域:债务人位(略)、(略)、(略)、(略)、(略)等。
交易条件(略)要(略)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略)债权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略)能力的法人、组织或(略)和交易场所开展受让人资格审查,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
以下人员不得(略)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1)(略)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略),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7)国家金融监(略)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止,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咨询及(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略))、马女士((略))、黄先生((略)),张先生((略))、彭女士((略)),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拟处置资产信息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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