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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芙蓉区中小学生游泳课程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略)中小学生(略)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FRCG-GK-(略)-1 采购方式: 公开
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采购人(甲方): (略)芙(略) 采购人地址:(略)部
供应商地址:(略)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略)中小学生游泳课程服务项目续签合同的《
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略)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略)1(略)芙(略)中小学生游泳课程服务其他教育服务1、完(略)东、中、西(略)四年级、七年级和基地校三、四、五年级的中小学生每学年(略)课时人的教学任务(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课时量根据实际情况减少)。2、普(略)学生游泳技能,提升场馆资源使用效率,营造校园游泳文化。3、加(略)游泳特色课程规划建设等。项(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 合计金额大写:(略)合同标的及金额
明细: (略)芙(略)中小学生游泳课程服务,投标价格(略).(略),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1.1完(略)东、中、西(略)四年级、七年级和基地校三、四、五年级的中小学生每学年(略)课时人的教学任务(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课时量根据实际情况减少)。1.2普(略)学生游泳技能,提升场馆资源使用效率,营造校园游泳文化。1.3加(略)游泳特色课程规划建设等。2.人员配置要求平均每课时学生不超过(略)人,每课时至少安排3名具有游泳教练
资质(可含救生资质)的教练员及2名游泳救生员(至少一名具备专业救生员资格),确保游泳课程教学质量及安全。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无4.其他要求无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略)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财政款项到位予以(略)与履约验收挂钩的
资金(略)条件及时间:--收款账户:(略)勇往直前体育俱乐部:(略).预付款保函:否 4.(略)形式:国库集中(略)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略)-(略)-(略)——(略)-(略)-(略)五、服务地(略)育英小学、(略)育英西垅小学、(略)实验小学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是否
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是否邀请专家: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按(略)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甲方根据采购项目的招标文(略)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等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配备情况、服务承诺实现程度、文件资料等进行履约验收。服务履约验收内容:培训游泳技能应具有实效。能保证(略)%及以上的学生通过器械辅助完成(略)米以上距离(泳姿不限),(略)%及以上学生能独立完成(略)米以上距离(泳姿不限)。具体的游泳技能考核可根据每年的情况,由采购人和
中标人协(略)履约验收内容:根据
招标文件、投标
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售后服务等进行履约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略)及时进行(略)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略)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甲方保障乙方在恒温游泳馆在运营中有充足的水、电供给。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派遣的教练员工作指导与管理,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工作管理权限。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乙方处理好游泳馆内发生的突发事件。7.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在室内游泳馆运营期间发生的其他事物。8.甲方(国库集中(略))根(略)东、中、西(略)四年级、七年级和基地校三、四、五年级的中小学生人数结合游泳技能实效考核情况,每学期按实结算一次。9.财政款项到位予以(略)。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略)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乙方承担场地能耗费用。5.乙方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6.如乙方的管理责任和过失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和自然灾害除外。十、违约责任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略)日内(略)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略)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略)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
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略)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略)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略)年(略)场
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略)之五的标准(略)逾期利息。2.甲方不得(略)划调(略)、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略)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因对方违约或导致权利人主张权利过程中产生的花费均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略)担约定无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略)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略)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略)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略)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略)割的一部(略)。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
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略)。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略)
招标采购人甲方(略)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地址:(略):(略)理人:(略)-(略)电话:(略)-(略)传真:(略)-(略)传真:--(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