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略)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以(略)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略)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人员资质要求: 2.1本项目施工标段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略)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略)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略)项目中任(略)项目指: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甲方提供竣工证明之日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略)项目)。 2.2 本项目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略)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3 本项目要求拟派施工(略)专业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量)员、安全员各一名),安全员须具备有效期内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 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须具备职业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安全员提供有效期内C3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略)、近一年内((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至日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入职时间不足3个月的,自入职之月起算。 2.5 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并提供近一年内((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有效的社保缴纳凭证,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入职时间不足3个月的,自入职之月起算。 3、信誉要求: 3.1 投标单位以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被拒绝其(略)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2 投标人必须在全国(略)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为其在全国(略)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提供全国(略)站信用档案公示通知截图,投标人以企业身份(略)查询截图无效),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3 投标人未在《内蒙(略)农牧厅关于公布(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内农牧建发〔(略)〕(略)号)中被评为D级;((略)站(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截图;未在内蒙(略)参建过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诚实守信履约的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声明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至日期前一年内((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至日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有效的社保和纳税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有效的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4.2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假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4.4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 (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规定可以联合满足或达到的条款以外,其他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4)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5)具备相同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6)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略)投标邀请、登记、(略)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等事宜; ( 7)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8)支持央企(略)建筑业企业、(略)外建筑业企业(略)中小微建筑业企业、(略)龙头企业(略)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工作量不得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总工作量的(略)%(牵头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