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水利厅关于全面开展河湖和已建(略)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略)〕(略)号)要求,拟开展恩施州河湖和已建(略)生态流量排查检视,对已列入的(略)条河流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对(略)、两处拦河闸坝基本情况及生态流量成果进行符合性(略)析,对全州6处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目标值进行复核。根据相关规定,现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恩施州河湖和已建(略)生态流量排查项目。
二、采购内容:
对已列入的(略)条河流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对(略)、两处拦河闸坝基本情况及生态流量成果进行符合性(略)析,对全州6处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目标值进行复核。并提供相应复核成果。
三、采购预算金额:
(略)(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报价超过此预算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1.供(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略)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编制《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或《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业绩。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在职员工,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未被(略)站((略)www.(略).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响应文件。
五、(略)及递交响应文件期限
供应商可在(略)年(略)月(略)日8时(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工作时间)携带持企业法定代表人(略)原件、被委托人(略)、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到恩施州水(略)水保水资源科((略))(略)登记。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止。
七、其他:
询价过程中,如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则重新进行询价。
八、相应文件送达地址:(略)2em; text-align: left;">恩施州水(略)水保水资源科((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2em; text-align: left;">邮编:(略)
http:(略).cn/
附件:(略)格式
恩施州水(略)
(略)年(略)月(略)日